東方圣城網訊(記者 戈騰龍)4月25日下午,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濟寧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通報知識產權審判典型案例。
記者了解到,2018年以來,濟寧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統全面推行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即涉及知識產權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統一歸口由一個審判庭集中審理。濟寧中院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442件,其中一審民事案件178件、二審民事案件253件、二審刑事案件9件,一審行政案件1件,二審行政案件1件。2017年12月8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魯高法【2017】123號文件,指定曲阜市人民法院、嘉祥縣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涉及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及壟斷糾紛案件之外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018年以來,曲阜市人民法院審結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1033件,標的額達5470.17萬元,其中,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355件、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622件;技術合同糾紛案件13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4件。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6件;審結一審行政糾紛案件1件。嘉祥縣人民法院審結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1141件,標的額達6486.82萬元,其中,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 448件、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 642 件;不當競爭糾紛案件20件。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7件。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工作開局良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呈現出的新特點
民事案件數量持續增長。根據全市法院近三年司法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受理知識產權案件709件,2019年為885件,2020年為938件,呈逐年增長趨勢。從案件類型看,除商標侵權民事糾紛仍處于高發態勢外,一個顯著特點是著作權侵權民事案件增長速度較快。2015年至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的著作權侵權民事糾紛案件,每年在30件左右,2018年增長至75件,2019年、2020年分別達到151件、216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隨著網絡經濟的發展,攝影、美術作品的市場營銷價值不斷攀升;另一方面是人們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淡薄,很多市場經營者,為了提高廣告宣傳效果,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網紅圖片、動漫形象、美術作品等大量復制到公司的自媒體賬號或者商品包裝、廣告上,給著作權人造成損失。刑事案件犯罪類型高度集中在侵犯商標類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有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當事人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經驗不足。根據訴訟中當事人的參與情況可以發現,目前仍存在原告訴請較隨意、權利保護范圍欠明確、舉證不充分、被告抗辯不足等問題。原告甚至部分訴訟代理人往往相關法律知識儲備不足,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經驗欠缺。一方面不能提交合法充分的證據材料證明侵權是否構成,另一方面不能清楚地闡明所主張的賠償金額的確定方式并論證其合理性,經濟損失數額的主張隨意性較大。訴訟過程中,部分被告之所以抗辯不足,主觀上或存有消極對待、抗拒裁判的心理,客觀上或存在對相關法律并不清楚,以及確實存在制造銷售的商品本身是三無產品,再加之進貨手續不規范,提供的進貨單無人簽名或蓋章,付款也無相應的發票等付款依據,甚至沒有保存任何進貨憑證,導致無法證明其合法來源進而免責,進而導致抗辯意愿降低。
民事案件調撤率高。全市法院自覺把調解工作貫穿于知識產權審判全過程,加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并注重提高調解質量和效果,引導當事人將侵權糾紛轉化為合作共贏。全市法院案件調撤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2018年和2019年案件的調撤率分別為49.8%、56%。此外,調撤案件全部得到自動履行,真正做到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商業維權形成新的利益鏈。隨著權利人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不斷增強,維權方式逐步走向商業化,這類案件訴訟標的額不大,但案件數量多,原告僅出具授權委托書,市場調查、證據保全、民事訴訟各環節由不同的受托人完成,各受托人之間信息共享,相互協作,環環相扣,每個受托人分別獲取相應報酬,形成新的利益鏈。這種維權方式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相反能夠在較短時間內,快速鎖定侵權責任人,準確有效固定侵權證據,啟動維權訴訟程序。一方面有利于權利人及時維權,有利于知識產權保護,另一方面也促進了知識產權訴訟的專業化。但是這種維權方式具有明顯的商業性,容易受到利益驅動,使正當的法律維權蒙上商業操作的陰影,降低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社會公信力,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電子公證開始被廣泛運用到證據保全中。知識產權案件的原告在舉證證明權利歸屬和侵權事實時,往往采用公證方式保全證據。2017年6月,司法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關于充分發揮公證職能作用加強公證服務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通知》后,對司法實踐也產生影響,公證保全證據較以往更多。權利人除了申請公證機構對線下實體店鋪進行公證取證外,也開始對線上購買過程進行公證取證。通過多個公證保全證據,除了能固定銷售者的侵權行為,如果有生產者作被告,也能證明生產者的侵權行為。近年來,為支持權利人的主張,越來越多的專業化律師團隊,開始運用電子公證的方式,對網絡上形成的電子證據進行公證。這種公證方式成本低、效率高、存儲方便,成為知識產權審判中一個新的特點。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很多案件,特別是著作權侵權案件,使用電子公證方式獲取的證據占比明顯增加。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證據具有不穩定性和易更改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對電子證據的審查,著重考量“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
侵權賠償數額有所增加。以商標侵權案件為例,2001年商標法規定的法定賠償數額上限為50萬元,2013年修訂后的商標法規定,法定賠償數額上限為300萬元,并增加規定了懲罰性賠償情形,對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侵權人對權利人加倍賠償。2019年最新修訂的商標法,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提高到了500萬元。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不斷加大。濟寧中院近幾年判決的案件,均適用法定賠償標準,平均賠償數額有增長趨勢,特別是侵害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三類案件,2016年前,侵權人為一般小規模終端銷售者的,一般賠償額在5000元以內,根據加大侵權打擊力度的形勢要求,2017年判決的賠償數額一般在5000元以上,2019年一般在1萬元左右,這樣的賠償力度在當事人的接受范圍之內。個別案件中的被告,特別是縣域范圍內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規模較小,一般會根據其經營時間、規模、侵權性質等,對賠償額作出區別對待。2018年以來,全市審理的案件沒有采用懲罰性賠償,但在法定賠償中會考慮懲罰的因素。這些因素主要包括:1.被告侵權的主觀惡意程度;2.被告應訴時對侵權的認識態度;3.被告是否積極應訴。對被告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甚至惡語相加,態度惡劣的,在確定法定賠償數額時酌情予以考慮。以此引導當事人依法應訴,誠信經營。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措施及其成效
快審與精審相結合,深入推進精品案、和諧案工程建設。為有效應對知識產權案件數量快速增加的現實,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規定(試行)》的規定,結合實際,濟寧中院積極推進審判管理方式改革,實行快審與精審相結合的審判管理模式,實行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快慢分道,繁簡分流。將一般知識產權案件納入快審模式,簡化訴訟程序,縮短訴訟期限,快審快結,提高審判效率??鞂彴讣饕ㄟ^調解方式結案,使大部分事實清楚、法律適用較為簡單的案件在短時間內實現案結事了,辦成和諧案。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實行難案精審,組織精干力量,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重點研究法律適用問題。精審案件主要以判決方式,依法劃清權利邊界,統一裁判標準,為類案審理提供參照,發揮司法審判對社會公眾的行為引導和法治教育作用。同時,在精審方面也取得了可喜成績,2篇裁判文書分別入選全省法院第十八屆優秀裁判文書,1篇裁判文書被省法院評為2020年度全省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一等獎,1篇裁判文書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
加大對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營造品牌創新環境。加大對商標攀附、仿冒搭車等“傍名牌”、“搭便車”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運用商標近似、商品類似、混淆可能性等要件,通過商標權的司法保護積極營造優質的品牌創新司法環境。2018年以來,審結侵害商標權屬及侵權案件1320件。在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湖北某農業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考慮涉案商標知名度較高,被告侵權銷售渠道廣泛、侵權商品款式繁多、銷量龐大等重復侵權、惡意侵權因素,依法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二百余萬元。在艾禮富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訴濟寧某科技有限公司、劉某某、武某某、許某某、任某某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中,認定被告構成著作權侵權,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六百余萬元。
注重公平競爭保護,塑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支持企業公平競爭,推動濟寧建設山東一流營商環境,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2018年以來,新收一審反不正當競爭案件98件。在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愛加壹飲品有限公司、焦作市優貝飲品有限公司、濟寧市任城區某生活超市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的審理中,依法認定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茶π”飲料系列產品在中國大陸境內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應當依法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知名商品”,同時,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的“茶π”飲料,并非飲料的通用名稱,其將“茶π”作為商品名稱具有獨創性,應屬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我院以涉案爭議行為所指向的商品或服務為出發點,圍繞該商品或服務的市場知名度和商品名稱獨創性準確定性,有效維護了知名商品運營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2020年,在配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加營商環境“國評”和“省評”活動中,均取得了優異成績,受到上級高度贊譽。
嚴厲打擊知識產權刑事犯罪,剛性保護營商環境。每年年初和第四季度,組織城區兩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召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疑難問題座談會,在貫徹落實《關于在全市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意見》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辦案標準,加強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懲處侵犯知識產權刑事犯罪行為。2018年以來,審結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33件、二審刑事案件8件,依法對75人處以一年至五年不等刑罰,對某一被告企業法人處以罰金500萬元的處罰。在審理山東瀚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王某某侵犯商業秘密罪二審案,秦某1、屈某1、屈某2、秦某2、秦某3等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吳某某、周某某、季某某犯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告人梁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二審案,薄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案等重大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加大了對侵權行為人的懲罰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